完美体育「利国利民」城市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有了新标准 老百姓锻炼方便了近日,国土资源部向社会公布了《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一方面,达到促进土地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的目的;另一方面,保障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指标》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有效期8年。
根据第六次全国土地普查数据,2004年至2013年10年间,随着居民对体育场地设施的需求增多,我国体育场地的规模也大幅提升。场地数量增长了84.45万个,人均场地面积增长0.43平方米。
公共体育场馆是指公众开展体育竞赛、训练和健身娱乐等体育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场馆,包括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城市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应当严格按照《指标》进行测算、设计和施工。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明确规定或约定《指标》的相关内容。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建设要兼顾满足公众体育和健身休闲需求、开放公共绿化空间、促进场馆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针对部分体育场馆存在规模过大、维护运行成本高、利用率低的现实情况,规范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规模非常及时和必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率不应小于35%”,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化用地按照总面积的35%核算。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分为四个功能分区,即体育场馆建筑用地、配套场地及设施用地、绿化用地、交通用地四类用地。城市公共体育场根据座席数分为40000~30000、29999~20000、19999~10000、9999~5000、4999以下五个级别。城市公共体育馆根据座席数分为15000~10000、9999~6000、5999~3000、2999~1500、1499以下五个级别。城市公共游泳馆根据座席数分为4000~3000、2999~1500、1499~1000、999以下四个级别。
为避免盲目建设,在满足公众开展体育竞赛完美体育、训练和健身娱乐需求并兼顾竞技比赛功能的基础上,对公共体育场馆的座席规模上限进行了合理限制,即体育场40000座席、体育馆15000座席、游泳馆4000座席,并以一定单位座席数量为阶梯划分场馆级别。承办过大型赛事的城市原则上不需重复建设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确需建设的,应根据具体需求(如承办赛事等)单独进行论证、另行审批,场馆建设应按照土地使用标准的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的节地评价论证。
这次《指标》的公布,是在“补”与“控”之间,为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划出了“底线”和“红线”,让体育场馆用地真正成为老百姓的好去处。